持。推广“低空装备+”典型应用场景,入选重点示范场景的,对每个入选重点示范场景的低空装备研制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每个企业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支持低空制造企业技改数转,对低空经济企业入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的,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精准适配的低空领域“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择优给予每个产品或解决方案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摩托车制造等领域企业,延伸布局低空飞行器、轻量化材料、航空发动机、动力电池等低空领域新产品,对低空领域市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生产方,按照不超过产品实际收款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对经认定符合条件并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按照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的上限,给予单个产品最高500万元/年的保费支持,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
(八)支持低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创新综合体,对通过评审的低空领域科技企业主导型产业创新综合体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支持低空领域产业创新综合体实施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揭榜挂帅”,根据项目进展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支持组建低空经济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其中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市级、国家级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九)培育低空经济优质企业。加快培育壮大低空经济领域龙头企业,对首次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低空领域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不含已获同类项目支持企业)、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低空经济企业“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按规定分别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
(十)支持低空重大项目引育。鼓励各区县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出台支持项目引育政策措施。积极引导链主企业开展低空项目前期谋划、技术攻关及项目招引等。提升对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力度,重点对带动性强、作出重大贡献的项目予以支持。对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实物工作量持续显现等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纳入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名单管理。
(十一)支持标准规范制订。鼓励优质企业和机构共同开展低空经济领域标准制订,对企业牵头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单个标准最高50万元、30万元的支持,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2项。
(十二)支持低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低空领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照经核定的投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市政府同意,特别重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低空领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运营、品牌营销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低空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对按规定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加强低空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支持打造时空数据底座依托空天信息的实时监测能力开放更多低空航线,推动空天技术向低空场景转化,逐步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低空智联网。鼓励企业围绕北斗导航、5G-A、卫星互联网、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等技术,建设低空智能信息基础设施,提供通信感知、导航定位、气象信息、监管处置等服务。对投资建设低空智能信息基础设施,并实际提供服务1年以上的企业,择优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对卫星互联网运营服务平台、时空信息综合运营服务平台等运营类基础设施建设及核心操作系统开发,择优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十四)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低空信息类基础设施和垂直起降点(场)、智能起降柜机、充换电站等地面基础设施,对经主管部门备案许可、具备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予以支持。
(十五)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将涉及空间需求的低空地面基础设施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在城市新区、新建园区、试点示范片区等“按需建设”,在城市建成区等按照“因地制宜”原则,规划建设通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枢纽起降场、eVTOL起降场、无人机起降点等低空基础设施。支持利用广场、楼顶、停车场、空地等已有硬化平面以及不实施硬化、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的情况下利用草坪等农林平面场地划设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并配套必要的临时建筑、移动设施和安全护栏。
(十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存量基金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投资,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低空项目支持力度,对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我市科技创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