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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低空经济专项方案,重点突破4大类应用场景,将开通低空航线上千条
来源:武汉市政府网 | 作者:武汉市政府网 | 发布时间: 2025-04-28 | 387 次浏览 | 分享到: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印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武政办〔2025〕46 号),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9.划设低空飞行“航路网”。加强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运行,建立“军地民”三方深度参与的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低空空域航路规划编制,研究制定低空公共航路划设标准和运行规则。申请各类试飞测试空域,更好满足各类航空器试飞训练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10.打造低空飞行“服务网”。提升飞行管控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武汉市低空飞行监管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和服务对接,为低空飞行器用户提供空域与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航空情报等“一站式”服务。争创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城市,制定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四)拓展核心场景,建设应用标杆城市

11.拓展政务端应用场景示范。以空天地一体化项目为载体,重点开展治安防控、消防应急、医疗救治等10大类42个政务场景应用。鼓励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场景需要开展创新应用,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12.激发商业端应用场景活力。探索低空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快递、即时配送等物流配送服务领域的试点和应用,支持一批快递物流头部企业实现无人机物流常态化运营。充分利用“两江四岸”、东湖等旅游资源,开发空中游览、编队表演等旅游消费项目,鼓励运营企业依托飞行营地、航空小镇开展航模制作、低空飞行赛事等活动。推动开通一批武汉市内、武汉与武汉都市圈成员城市之间的直升机商务航线。支持通用航空企业发展城际飞行、空中通勤、公商务出行等业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13.稳步提升综合影响力。举办低空经济招商推介会、航线发布及首飞仪式、低空领域高端智库交流、新产品展示、新场景发布等活动。鼓励各区结合资源禀赋与产业特色,举办区域性会议会展和供需对接活动,引导低空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重大展会。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产业配套衍生服务,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低空科技服务产业集群。探索落地低空产品试飞体验、售后维修、零配件改装,提供低空经济产品交付“4S”服务。(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要素保障,营造一流产业生态

14.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支持东湖高新区申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密切跟踪低空经济发展政策动态,对照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等申报要求,强化低空经济重点领域项目谋划。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功能作用,统筹空天地一体化项目建设及政务端、商业端场景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15.强化关键要素保障。开展武汉市低空经济促进办法立法调研。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低空经济投资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方式,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低空保险产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为低空经济重大项目提供用地保障。(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16.筑牢发展安全底线。建立安全监管体系,出台武汉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及利用。探索实施低空警务试点,开展巡逻防控、侦查搜捕、交通执法、应急处突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5年3月)。制订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办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结合职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举措。

(二)办理落实阶段(2025年4月—10月)。各承办单位根据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办理工作,每月报送办理工作简报,6月底之前报送半年办理工作总结。适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市人大代表等检查办理工作,根据市人大督办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办理工作落实落地。

(三)督促检查阶段(2025年11月—12月)。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检查办理工作情况。各承办单位提交本单位2号议案办理工作总结,由市发改委负责形成2号议案办理工作年度总结,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四、工作要求

成立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办公,统筹推进办理工作,办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办理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牵头处室及联络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办理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会议,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向市人大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公开办理成效,接受群众监督。